代表小组代表、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职责
代表小组代表、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职责
(广安市前锋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
一、代表小组代表职责
(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六)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行代表职责的相关情况,积极征询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本人工作的意见;
(七)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二、代表小组组长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小组年度活动计划,组织落实本小组的各项活动,完善活动记录,及时总结小组开展活动的经验,搞好与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委的联系与沟通工作。
(二)组织代表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以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研,了解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组织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
(四)组织代表经常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五)加强与其他代表小组的联系,交流代表活动的经验,促进代表小组工作,提升整体水平。
三、代表小组副组长职责
(一)协助组长组织召集本代表小组成员开展有关活动;
(二)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代表小组联络员职责
(一)协助组长制定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和活动计划,负责草拟代表小组活动方案;
(二)负责代表小组的人员通知联络;
(三)负责文件资料传递、归档、保存和代表履职备忘录的发放、收集;
(四)负责宣传信息草拟报送、收集情况和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
(五)认真做好代表来信来访工作,收集整理好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及时转有关部门办理落实,加强跟踪监督,努力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与市、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或乡镇人大主席团经常性的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