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广安市前锋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时间: 2021-01-15 15:44:11 来源: 编辑: 管理员
广安市前锋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广安市前锋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月15日广安市前锋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前锋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广安市前锋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1月下旬在前锋城区召开,会期预计3天。会议具体时间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后公告。
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广安市前锋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广安市前锋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广安市前锋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