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第3号)
广安市前锋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区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的列席人员范围进行了审议,决定:
一、法定列席区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的人员为:不是区二届人大代表的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二、特邀列席区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的人员为:不是区二届人大代表的区委、区政协、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县级领导干部。
三、决定列席区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的人员为:不是区二届人大代表、区二届政协委员的区监察委员会、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日常工作的副职;不是区二届人大代表、区二届政协委员的区委部门、区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含县级领导兼任主要负责人的单位常务副职);不是区二届人大代表、区二届政协委员的部分中、省、市驻区单位主要负责人;不是区二届人大代表、区二届政协委员的区政府组成部门党委(组)书记,镇党委书记、镇长,街道(园区)党工委书记、主任;不是区二届人大代表、区二届政协委员的驻区的省、市人大代表;不是区二届人大代表、区二届政协委员的事业单位县级领导干部。
广安市前锋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月15日